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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7日至10日,短短的4天时间,31岁的南安男子林某,连续残忍地对两名女子下狠手。一位女子,是林某追求多年无果,为了报复持剪刀将她刺伤。另一位是名女司机,林某在网上学习作案手段后,租她车引到偏僻之地,强奸、抢劫后,将赤裸的女司机推到深井里。幸运的是两位女子事后都没有大碍。日前,犯下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等罪名的林某,被晋江法院一审判刑二十年。
追求女子不成 报复将她捅伤
2003年,林某就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6年林某刑满出狱。后来,林某通过微信,认识了晋江女子小华(化名)。但林某追求无果,小华与他人结婚生子了。林某因爱生恨想到要报复小华。
林某首先想到的报复方式,是不断去小华家偷东西。从2014年2月份开始,他先后5次溜到小华的娘家,偷走了现金4000多元,以及手机、电脑等财物。去年9月5日,林某第三次到小华娘家偷走了小华手机后,还自导自演了一部抓小偷的闹剧。他偷到手机后,给小华母亲打电话说,当天看到有一名小偷溜到她家里偷东西,他正在帮忙抓小偷。过后,林某把失窃的手机交到小华母亲的手里,还吹嘘英勇抓小偷的过程。其实,林某知道小华一家人怀疑他偷东西,导演这出抓小偷的闹剧,他希望得到小华家人的信任。
仅仅隔了两天,林某再次来到小华娘家,偷走小华弟弟一台电脑。在逃走中,小华的弟弟看到了林某的身影。小华家人给林某打电话称,现场留有林某偷窃的证据,虽然林某矢口否认偷窃,但由于害怕他们报警,第二天早上7点,他悄悄将电脑又放回小华家门口。
去年9月10日,眼见骚扰小华家人越来越难,加上小华曾打电话给他,质问为什么到她家偷东西,林某把心一横,决定直接对小华进行报复。当天下午2点多,他溜到位于晋江永和镇的小华家中,此时,小华正抱着一周岁的儿子看电视。林某在她家找到一把剪刀,直接走到小华面前,拿起剪刀往她身上乱捅,先后在小华身上捅了二十多刀。小华大喊救命,林某把剪刀扔了就逃跑了。邻居闻声赶来,把小华送到医院。经鉴定,小华的脸部、肩部、背部等多处受伤,所幸伤势无大碍没有生命危险。
“我就是想报复她,当时为什么拒绝我。”林某落网后说。
抢劫强奸女司机 因生理原因中止
在不断骚扰小华的同时,林某还在谋划惊人之举,“我之前在网上看到一些有关抢劫、强奸案例,就想学那些案件去做。”
林某把作案目标锁定重庆女子小丽(化名)身上,27岁的小丽在安海开私家车拉客,经常走夜路。9月7日晚上7点多,林某在偷完小华家后,来到安海找到小丽的车,称要雇她的出租车到永和镇。谈好价格后,小丽按照林某的指示开车,车子开到一小庵附近时,被条石挡住了去路。
这时,林某掐住小丽的脖子直到她昏过去,又将她拖出车子放到地上,当小丽醒来时,林某正在脱她的衣服。小丽反抗,林某疯狂地殴打小丽的头部、身体,还不断扇她耳光。小丽只好配合他,不过,林某称因自己包皮过长,性侵时觉得很痛,停止了性侵。
后来,小丽趁机逃跑并喊救命,不过很快又被林某抓住。小丽想到自己钥匙串有一把折叠刀,立即拿出刀与林某对峙。林某拿出一把更长的尖刀,“你还敢拿刀,我之前已经打死两三个人了,不在乎你一个。”林某又将小丽殴打一顿,直到小丽不能动。随后,他拉着全身赤裸的小丽到附近一口井旁,将小丽推了下去。然后开着小丽的轿车离开现场。
“当时我在井边抓到一把草,脚可以踩到淤泥,水淹到胸部。”幸运的时,被推下井的小丽没有完全晕过去,井水也不是很深。为了确定小丽是否死亡,林某走了不远后,又以抓蛇为由,找附近一老人借了手电筒回到现场。他朝着水井照过去喊道,“有没有人?我是警察。”
原本小丽想喊救命,但感觉声音像林某就不敢出声,一直靠着坑壁躲着,直到林某离开后才爬出来。在附近的小庵,小丽找到一块黑布,裹住身体,并找到附近村民求救报警。
数罪并罚被重判 一审获刑二十年
去年9月20日,林某被晋江警方抓获,警方追回小丽被抢的轿车。
日前,晋江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林某多次殴打小丽致其昏倒,在小丽反抗后将她推入水井,其目的是杀人灭迹,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林某违背妇女意志,用暴力手段性侵小丽,并强行夺取她的财物,已经构成强奸罪、抢劫罪。林某因报复心理窜进小华家里,持刀具刺伤她,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林某多次窜入小华娘家偷窃,已经构成盗窃罪。
法院认为,林某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酌情予以从重处罚,判处林某有期徒刑性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12000元,责令林某赔偿小丽损失137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