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明年底开工,即日起——
征地范围内 禁止新建项目
本报讯 (记者 郑意凡 罗剑生)白濑水利枢纽工程计划于2016年底开工建设。日前,省政府下达通告,从10月18日起,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包括水库淹没影响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凡违反规定迁入人口、分立户籍、新增(抢种)地面附着物等的,一律不得列入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和补偿范围。
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290米,总库容5.75亿立方米。通告要求,水库淹没影响区内,水库坝址以上,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计算的居民迁移线以下、各专业项目按相关专业防洪标准确定的高程以下,严禁新增任何永久性或临时性建设项目(扩建、改建和续建),已批准项目不得开工、在建项目一律停建;水库坝址以上,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计算的耕地和园地征收线以下、正常蓄水位的林地和其他土地征收线以下,禁止开荒造地和抢栽抢种。上述禁止事项的具体范围以现场设置的临时或永久界桩为准。
据了解,水库淹没影响区涉及泉州市2个县5个乡(镇)的15个行政村及2个集镇(乡政府)所在地和1个国有林场。包括:安溪县白濑乡长基村,剑斗镇双洋、东阳、剑斗、后井、圳下、仙荣、潮碧、云溪、举口等9个村和剑斗集镇、小礤林场,感德镇霞春、岐阳、石门等3个村;永春县玉斗镇炉地村,横口乡云贵村(横口乡政府所在地)。
枢纽工程建设区涉及安溪县白濑乡长基村,具体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枢纽工程建设用地范围为准,建设用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禁止开荒造地和抢栽抢种。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除出生落户和正常婚嫁、复员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及劳改人员回原籍等按规定准许迁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迁入;属非正常分户或突击分户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分(立)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