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糊涂,男子黄某付出昂贵代价。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法院获悉,黄某因贩卖0.43克冰毒,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去年10月27日晚8时许,晋江陈埭江头村一家鞋厂对面,黄某怀揣一包(0.43克)冰毒,并与买方杜某约好交货。“站住,请接受检查!”不想,当黄某刚接下对方付给的200元钱后,埋伏在附近的民警突然出面,当场将黄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仍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据此对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