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出台《泉州市中心城区卫生保洁规则》,进一步明确中心市区卫生保洁工作各方面责任单位、保洁标准、处罚措施,巩固泉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并于即日起施行。
主次干道每天保洁19小时以上
道路按要求配备保洁员,确保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无积水、无污迹,路面干净、绿地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雨水井沟眼畅通干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干净。主干道每天冲洗不少于1次,次干道每周冲洗不少于3次,路面基本见本色。严格环保作业时间,主次干道应巡回保洁,每天保洁时间达19小时以上,其他道路实行定时保洁。
对市政公用设施将进一步实施精细化管理。破损路面须在1个月内修复,主次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以上;道路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清掏的下水道淤泥置于路面的,应于当天清理完毕,河道淤泥置于路面的,应于3天内清理完毕。栽培、整修城市绿化植物时遗留的枝叶和渣土应当在当日清理完毕。
“牛皮癣”上电话将被停机拆机
中心城区建成区社区、城乡接合部社区要分别按常住人口4‰以上和3‰以上的比例配备保洁员。各社区要在明显位置设置城市卫生管理宣传栏。
公共厕所要加强管理,免费使用,不得上锁;指示表示醒目规范,有专人保洁;无障碍设施能正常使用。
建立“清除城市牛皮癣”专业队伍,确保清洁率达100%。对擅自张贴、涂写“小广告”的行为,不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依法查处,通信经营企业还将对“牛皮癣”上的电话号码进行停机、拆机处理,公安部门则对源头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拒不改正不文明行为将被加倍罚款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对市民以下四类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蒂,抛洒各种杂物的,处5元罚款;乱倒垃圾、粪便、污水,随地便溺、焚烧树叶或垃圾的,处10元至50元罚款;在规定街道的临街建筑物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物品,或在城区道路冲洗机动车辆,搭建、封闭阳台、破墙开店、设置大型户外活动广告,影响市容的,处100元至1000元罚款;损坏、擅自拆除或未按要求重建环境卫生设施,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
为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相关部门将按照创城标准,每月开展督查;每月加强中心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考评,至少通报1次。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成绩,将作为城市各区、市直单位政绩考核、绩效评估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考核选拔干部重要依据。(记者 郑意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