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特派漳州记者 黄旭 通讯员 黄文宝 韩魁欢)今年33岁的刘某,因房产家务纠纷对父母心存怨念,竟丝毫不念血肉情将父母砍成轻伤。经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于7月20日判处刘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2013年8月30日,一箱啤酒下肚的刘某,想到自己的父母在分家产的问题上与自己起纠纷,越想越生气,拿起一把菜刀怒气冲冲地往父母住房走去。刘某的父亲见状,上前想抢菜刀,不料左臂被砍,刘某的母亲见状上前想拦住刘某,也被砍了几刀。刘某还不罢休,对母亲拳打脚踢,直至其母大喊“救命”,刘某这才被闻讯而至的群众制服。
经鉴定,刘某父亲肢体创、全身多部位创均属轻伤,刘某母亲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偏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