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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受雇搭建铁皮屋 不幸被高压电流击中致重伤致残
2015-12-08 10:46
厦门网

在高压变电器下方搭建铁皮屋,一不小心,酿成悲剧。电焊工老黄不幸被高压电流击中,全身多处重度烧伤,一处四级伤残,一处八级伤残,还有两处九级伤残。

为此,受伤致残的老黄状告房东和雇主,要求他们承担支付108万多元的赔偿金。

工人被电致残,责任谁来承担?近日,湖里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索赔案。最终,判决要求房东和雇用工人的包工头连带赔偿73万多元。

变电器下施工 工人被电烧伤

老黄今年41岁,是一名来自安溪农村的电焊工,他接受雇主危某雇用,为出事地点的铁皮屋进行改造施工。

老黄原本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家里还有年迈的老母亲和两个未成年的女儿。事故发生后,老黄丧失劳动能力,一家人就没有经济收入了。

经查,最初是业主郑先生想搭建铁皮屋当成店面用,就委托包工头危某为其制作、改造铁皮屋。而危某承揽之后,就雇用老黄及其弟弟小黄等人从事电焊工作。

去年4月25日,老黄在铁皮屋屋顶进行电焊工作时,被附近的高压变电器的电流击中。被电击后,老黄身上穿的衣服随即着火燃烧。

当时,老黄的弟弟就在一旁。弟弟看到后,急忙冲过来,将老黄身上的火扑灭,当场立即对老黄进行心肺复苏及人工呼吸。经抢救十分钟后,老黄苏醒,之后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救治。

状告房东雇主 索赔上百万元

之后,老黄住院77天,花费18万多元医疗费。经诊断,他全身多处重度烧伤,电烧伤37%。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认定老黄身上多处伤残。

据老黄起诉说,他在安装前就发现铁皮屋店面的阁楼上方有个高压变电器。他当时也告诉包工头说,如果进行焊接,可能引发事故。刚开始,他也没有对该处铁皮屋进行焊接工作。

不过,去年4月25日,危某再次安排老黄到现场施工。老黄说,他当天抵达现场后,在房东要求下,开始接着焊接铁皮屋。结果,焊接开始不到十分钟,他就突然被高压电流击昏。

近日,湖里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庭之上,房东和包工头各执一词,都说责任在对方。

房东郑先生辩解说,老黄并非他选任的,而是由危某雇用的,他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指示过错,也没有选任过错,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而包工头危某则答辩说,案发当天,他并不在现场,是房东郑先生直接指挥工人的。

法院一审判决 原告获赔73万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危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被告郑先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赔偿给原告老黄737127元。

法官分析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发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接受发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当中,雇主危某应当对老黄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郑先生将铁皮屋改造发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危某,所以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不过,法官也指出,老黄未经相应焊工作业专业培训,不具有相应焊工资格证书,且未注意安全在高压变电器附近进行电焊作业,其对事故的发生亦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法院认定老黄自行承担2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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