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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龄女豪饮十余瓶啤酒 醉驾无牌超标电动车被诉
2015-08-18 11:07
海峡网

酒醉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结果被公诉。近日,当事人何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4月28日凌晨,21岁的何某喝了十一二瓶啤酒后,心想酒后不能开车,就骑着一辆无牌电动车回家,结果不小心撞到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轿车。交警赶到事故现场处理,经鉴定,何某血样酒精浓度为215.819mg/100ml,被交管部门认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继而被检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尽管我国法律尚未就何种电动车为机动车作出规定,但依据此前的司法鉴定,目前的“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不得在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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