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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闽南日报
2021-08-04 09:32

近日,国内江苏南京、湖南张家界、河南郑州和我省厦门等多个省市陆续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向广大市民发出健康提醒:

一、入(返)漳人员主动报告。凡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与通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或住宿酒店进行报备,配合属地政府落实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高风险地区入(返)漳人员严格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中风险地区入(返)漳人员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入(返)漳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合理安排出行。近期广大市民如无特殊情况,请勿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活动轨迹,返漳后要严格遵行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三、出现症状主动就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四、主动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好的方法,有助于建立群体免疫屏障,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广大市民要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每位市民都要积极接种疫苗,早接种早受益。

五、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请广大市民朋友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继续坚持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个人卫生习惯,不举办人数较多的聚餐聚会。外出时必须随身携带口罩,在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封闭场所,或在医院就诊、陪护探视时必须佩戴口罩;在与他人1米内近距离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时必须佩戴口罩。从事冷链、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公共交通、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年老及体弱者、有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建议佩戴口罩。

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3日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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