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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法院:法官变“微商” 助“老赖”还款
闽北日报
2019-03-25 15:31

原标题: 武夷山市法院:法官变“微商” 助“老赖”还款

“求助,本人案件当事人黄某因百香果滞销而无力清偿执行款,若小伙伴们有需要购买的话联系我,谢谢!” 3月6日,武夷山市法院工作群里出现了这样一条“卖水果”的信息,发送人是该院执行法官姜欢。

原来,2018年6月姜法官收到一起执行案,黄某就是此案件的被执行人,申请人则是年过七旬的祝大爷。2016年,祝大爷在黄某果园务工,但却迟迟未拿到应得的劳务工资5275元,无奈之下诉至武夷山市法院。法院受理后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黄某分三次偿还上述工资,但直至最后还款日,黄某依旧未还清,祝大爷依法申请执行。

姜欢在收到案件后了解到,被执行人黄某在案件移送执行期间仍有主动在还钱,

但因百香果滞销,无力偿还余款。

“如果水果滞销腐烂,祝大爷更难拿到工资了。”姜法官想到院里的很多同事都很喜欢吃百香果。于是在确认不违规后,就在微信工作群中说明情况并发了一条销售信息。法院同事十分支持,黄某滞销的100多公斤百香果很快就销售一空。

“黄某和其他的“老赖”不同,他一直在努力还钱,咱们能帮一把就帮一把,这样祝大爷也能早点拿到钱。”在给同事分发百香果时,姜法官说。

民事无小事,执行无小案。一件小标的案件圆满执结,让双方当事人都感到了温暖。 (彭 琳)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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