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2019年秋季
城乡师资调整工作方案
为统筹配置区域内教育资源,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城乡师资调配摸底工作的通知》(岚教便函[2019]149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经研究,制订今年城乡师资调整工作方案,现予以公布。
一、调整原则
(一)以2019年7月25日为汇总截止时间,凡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同意、符合《通知》精神的对象,一律纳入本轮师资调整范围。
(二)尊重志愿。调配过程中我局会充分尊重各教师申报的志愿意向,统筹我区教师岗位情况进行调配。
(三)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军属给予优先调配。
(四)严禁编岗分离。本次调动的教师必须于调函开出时办理编制、工资核减手续,按规定聘任专技十二级,然后根据调入学校职数情况,再按岗聘用。
二、调整办法
(一)中学教师
1.中学转岗到小学和教辅岗位者优先安排。
2.按志愿、教龄长短顺序安排;教龄相同时,年长者优先。
3.所需高中教师从具备高中教师资格且正在高中任教的教师中调配;高中相关学科教师有富余的,可调整到初中任教。
(二)小学教师
按中学转岗、城区学校、其他学校递进排序和志愿、教龄顺序安排;同类别人员教龄相同时,年长者优先。
(三)幼儿园教师
按《通知》文件精神根据个人申请和学校的实际需求给予调配。
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2019年8月15日
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