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8月14日讯 (湄洲日报记者 吴伟锋)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全市各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到9月底前,市、县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完成改革,政务服务相关配套信息化平台同步投入使用;12月底前,全市54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部完成改革。
这次改革打破审批部门界限,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受理窗口,推行受理、审查相分离机制,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推动政务服务从分部门、分层级、分区域的分散式服务,向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综合化服务转变,实现政府层面横向贯通的“一窗式”政务服务模式。
按照“应进全进”原则,市、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三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目录清单涵盖的实施部门及其事项,除经政府同意设立的外设分中心及其事项外,全部事项将进驻各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即现有的进驻单位、进驻事项均纳入本次改革实施范围。
全市市级、县区(管委会)共8个行政服务中心(不含两级24个外设分中心)和54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542个进驻单位、10425项进驻事项、1430名进驻人员(其中前台人员725名、后台人员705名),按照“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受审分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同城通办”等改革要求,梳理形成全市统一的1900多项标准化事项清单,窗口工作人员减少至1000名以内(前台人员不多于400名、后台人员不多于600名),并将前台人员年人均受理量从4800件提升至8000件以上,做到受理人员精简,行政成本节约。
福州还将采取强化经费保障,提升人员待遇;合理划分领域,优化大厅布局;提升服务能力,提高网办比重;推行政府买单,实行免费邮寄等措施,确保“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工作明显滞后、授权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影响整体进程的部门,由市效能办严格责任追究,启动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