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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旭阳任莆田市副市长、代理市长
湄洲日报
2021-08-02 11:02

8月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军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祖杰、林金波、何金清、宋建新、沈萌芽、蔡国萍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沈金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傅冬阳,市法院代理院长张果、市检察院检察长许志鹏、市监委有关负责人列席。

会议通过表决,决定任命林旭阳为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通过表决,决定接受李建辉辞去莆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会议通过表决,决定林旭阳代理莆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会议还审议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2日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

任命林旭阳为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柯金国为莆田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免去张福清的莆田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任职名单 

(2021年8月2日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兰志容为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吴慧娇为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建辉辞去莆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2日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因工作岗位调整,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建辉辞去莆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林旭阳代理莆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8月2日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和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林旭阳代理莆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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