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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重喷漆“新车” 三明一车商被判赔百万
海峡网
2018-01-17 10:34

海峡网1月17日讯(海都记者 朱敏敏 实习生 杨路璐) 昨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17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这些案件从2017年全省法院办结的87万多件案件中精心挑选,涉及依法防冤纠错、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诈骗、濒危野生动物等方面。

2016年7月,张某向三明信达通宝汽车公司购买一辆宝马越野车,没几天就发现车左后门及左侧后翼子板漆面疑似翻新。经鉴定,漆面确为重新喷涂。张某诉至法院,梅列区法院认为,信达通宝公司侵犯了张某的知情权,但不构成欺诈,判决退还张某购车款451150元。张某、信达通宝汽车公司均上诉。

三明市中院二审认为,信达通宝汽车公司构成商业欺诈,需赔偿三倍购车款计1353450元。据悉,该案系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三明中院受理的首例汽车“退一赔三”消费维权上诉案。

罗源县人民检察院诉罗源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土地行政管理法定职责案,判决确认国土局拖延履行对罗地出让(挂)[2010]8号B-02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违法。2017年1月12日,罗源县国土局向福州市中院起诉中茂公司缴交拖欠的土地出让金16545万元及违约金。据悉,该案系全国案值最大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此外,还有严进某、严林某被控犯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被告人陈某兴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厦门泰成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破产重整案;陈某金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江某标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等。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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