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盗窃,一人销赃,默契配合下,河南尉氏县男子王某与收废品女子曹某日久生情。成为情人后的二人在制作出一套固定的盗销模式后,一年间盗销电动车多达50余辆。17日,尉氏县警方对外通报称,这对专门盗销电车的“鸳鸯大盗”日前已落入法网。
今年10月初,河南省通许县公安局冯庄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知线索,通许县竖岗镇辖区内有人大量销售二手电动车,这些二手电动车可能是赃车。在竖岗派出所的的大力配合下,民警经过初步摸排,发现这些二手电动车多是七八成新,车主都说是从暂住在洼张村的王某手中购得,均为二手车,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根据摸排到的线索,民警判断这些车辆极大可能为被盗窃车辆。
为确定这些二手电动车的真实身份,办案民警以日常的车辆盘查为由,对车辆进行登记。经调查,民警确定该类车辆均为被盗窃车辆。经进一步调查走访,民警得知王某多次前往郑州市区盗窃电动车,随后以暂住地为据点伙同情妇曹某进行销售。由于嫌疑人居无定所,给抓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决定在嫌疑人暂住的住所附近蹲点守候,伺机抓捕。
经过多天的蹲点守候,10月10日中午,王某和曹某终于潜回暂住地,守候民警果断出击,抓获了两名嫌疑人。
经审讯查明,一年前河南尉氏县男子王某在郑州和收废品的曹某相识后,两人就合伙盗销电动车,王某盗窃,曹某销售,合作甚为“愉快”,且日久生情,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后来,为扩大“销售”市场,两人便暂住在通许县竖岗镇洼张村,在郑州市区盗窃电动车,随后运到暂住地点销售给周边村庄的村民,形成了在郑州盗窃、在通许销售的固定模式,截止案发前已先后盗销电动车50余辆。
据介绍,11月14日,王某因涉嫌盗窃,曹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均被执行逮捕。通许县民警破案后不忘追赃,经过宣传动员,已成功追缴回被盗电动车43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