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学校、医院、商业办公楼宇、旅游景区、酒店等将实行垃圾强制分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禁止使用一次性物品将纳入法规修订;而餐厨垃圾则将试点全量收费。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副市长张家明就关于“大力促进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议案办理情况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直击垃圾分类四大难
本市的垃圾分类到底还存在哪些问题?对此,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郝志兰在会上指出,垃圾分类尚未成为居民的普遍行动和生活习惯。民意调查显示,居民对垃圾“四分类”知晓率达到了80%,但是居民分类投放的自觉性和参与率仍然较低,对厨余垃圾的准确投放率仅有2成。居民垃圾分类还处于“理念上认同,行动上滞后”的阶段。
与此同时,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还处于制度覆盖推广上,与实际覆盖差距较大。“我们从市城管委提供的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小区名单中随机抽查了7个区的12个居民小区,其中厨余垃圾分出率较好的5个小区,基本靠的是‘绿袖标’的现场督导和二次分拣,人力成本较高。垃圾分类如果没有更加广泛的群众参与,就会出现‘试点成功,推广困难’的现象。”郝志兰表示。
不仅如此,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不到位和混装混运现象并存。郝志兰指出,一方面,混装混运现象影响了居民开展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居民垃圾分类不到位,也影响了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的效果,造成了垃圾投放主体和收运主体之间互不信任、互相推责的恶性循环。
郝志兰还提出,快递包装回收和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等源头减量措施统筹不够,没有得到落地推广。现有的源头减量政策制度,由于缺乏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和实施的具体措施,难以贯穿落实到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中去。
议案关注:垃圾混装混运缺乏严惩等10类问题
2019年,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由128人次代表联名提出,涉及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的议案共计7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主席团决定,将7件合并为“大力促进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件议案交市政府办理。
记者了解到,议案中反映的主要问题一共可以归纳为十类。其中包括,当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在社会化、市场化等方面开始新的尝试,但是覆盖面不高,工作推进较为缓慢;发动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效果有限;对混装混运现象缺乏严厉惩罚措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不完善、征收标准过低,收费的强制性和规范性不够强,未能体现“污染者付费”原则;现有垃圾场严重“超载”,新建垃圾场多受到周边居民反对而进展缓慢;快递包装仍需减量,过度包装依然存在;外卖行业成“限塑令”法外之地,集贸市场等仍是“限塑”死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