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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存在欺骗投保人等多项违法行为 众安财险合计被罚145万元
央广网
2021-08-04 11:29

银保监会8月2日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财险”)存在“自营网络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第三方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以及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四项违法行为,合计被罚145万元。

因存在欺骗投保人等多项违法行为 众安财险合计被罚145万元

(图源自CFP)

银保监会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银保监会对众安财险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申请。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众安财险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自营网络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

众安财险在自营网络平台——官网和众安保险APP销售的“尊享e生医疗险2017”“尊享e生旗舰版”“女性尊享百万意外险”等5种产品的宣传销售用语与条款或事实不符。

二、第三方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

众安财险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重疾险”“600万医疗保障”的宣传销售用语与事实不符。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0月31日,众安财险在某APP司机端销售“拉活宝”车主保障计划,使用重大疾病保险条款(A款)、个人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和个人轻症疾病保险条款,突破对应保险费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费。

2018年11月9日至12月22日,众安财险在某APP乘客端销售重疾保障计划,使用重大疾病保险条款(A款)、个人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突破对应保险费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费。

四、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众安财险向原中国保监会报送的2017年个人医疗保险理赔数据中,存在以业务结案时间代替赔款指令发出时间,拒赔案件作正常给付、协议给付案件处理,结案赔款金额为0的问题。

众安财险存在将2018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部分拒赔案件作正常给付或部分给付案件处理,结案赔款金额为0的问题。

综上,银保监会依法对众安财险处以罚款合计145万元。时任众安财险总经理陈劲、时任众安财险副总经理姜兴和时任众安财险健康险事业部负责人刘海姣对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或直接责任,银保监会分别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记者 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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