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闲置的银行卡、信用卡、微信支付宝账号等出售或租借出去,不仅可以“变废为宝”,还能获得不菲收入?小心,天上并不会掉馅饼。
据广州日报报道,2019年,被告人梁某在福建及上海申办了十余张银行卡待售。2020年3月,梁某在明知其银行卡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获取高额回报,将其名下11套银行卡(含网上U盾、手机卡)以1700元/套的价格出售给他人。
白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院综合考虑其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依法判决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此案并非个例。另据新华网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的一组办案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6.4万人,此类犯罪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中起诉人数排名前三的罪名。
犯罪分子利用他人身份开设的银行账户、网络支付账户转移赃款、逃避打击等情形不容忽视。虽然大部分账户出租、变卖者只收取了少量“好处费”,但账户里流水均高达几百万元、几千万元甚至更多,成为了网络诈骗的帮凶。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帮助的,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涉及以上情形的个人,在享有金融服务方面也将受到影响。记者从华通银行了解到,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单位或个人,涉嫌刑事犯罪,除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外,其相关违纪违法信息录入金融信息基础数据库,纳入个人征信报告。
此外,一经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和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一旦受到金融惩戒,5年内不管是您的网银、手机银行等银行业务线上渠道,还是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移动支付软件将全部禁止使用,您习以为常的线上购物、外卖点餐、叫车服务等便捷生活方式将全部受限。
因此,华通银行提醒广大市民注意:莫为“蝇头小利”,出租、出售、购买银行卡。依法保管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切勿沦为电信诈骗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