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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山股份控股股东拟套现约1.5亿元 此前已套现10亿元
中国经济网
2025-11-21 16:23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1日讯 开山股份(300257.SZ)昨日晚间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根据公告,控股股东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山控股”)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25年12月12日)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936,35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按上一交易日公司收盘价15.32元计算,开山控股拟减持套现合计约152,224,882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开山控股持有开山股份566,162,3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98%。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据新浪财经信息,数据显示,开山控股最初持股6.31亿股,占总股本的63.49%。开山控股从2021年7月12日起,第一次减持开山股份股份,迄今为止,累计减持公司股票6473.49万股,累计套现约9.95亿元。

开山股份控股股东拟套现约1.5亿元 此前已套现10亿元

开山股份控股股东拟套现约1.5亿元 此前已套现10亿元

资料显示,开山股份实控人曹克坚2021年、2022年两次收监管警示函。

2021年2月,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关于对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曹克坚、汤炎、杨建军、周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开山股份存在定期报告业绩核算不准确、公司治理不规范共两项问题。开山股份董事长曹克坚、总经理汤炎、董事会秘书杨建军、财务总监周明对上述违规事项应承担主要责任,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曹克坚、汤炎、杨建军、周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2年11月,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235-238号)。开山股份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且关联董事杨建军未回避表决;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中信银行大额存单开山股份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年度报告中,关于第三名至第五名客户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监管局对对开山股份、曹克坚、杨建军、周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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