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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源智造拟定增募不超1.4亿 前三季度扣非净利降四成
中国经济网
2025-12-01 16:59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日讯 鑫源智造(600615.SH)11月28日晚间发布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0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镁合金产线升级建设项目。

鑫源智造拟定增募不超1.4亿 前三季度扣非净利降四成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14,000万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在发行竞价结束后相关公告中披露。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次发行前,东方鑫源持有公司股份67,664,820股,持股比例为29.99%,为公司控股股东。龚大兴持有东方鑫源70%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龚大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今年前三季度,鑫源智造实现营业收入4.74亿元,同比增长343.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9.51万元,同比增长24.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0.75万元,同比减少39.7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64.19万元。

鑫源智造拟定增募不超1.4亿 前三季度扣非净利降四成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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