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5日讯 山高环能(000803.SZ)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事项昨日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

公司12月16日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本次发行对象为高速产投。高速产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省国资委实际控制企业,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价格为5.1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127,261,793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285.3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高速产投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高速产投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为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25年9月30日,山高光伏直接持有公司77,334,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58%。山高光伏一致行动人红牛壹号、山高禹阳分别持有公司20,149,531股、15,261,620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4.32%、3.27%。公司控股股东山高光伏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12,745,75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18%。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山东省国资委通过山高光伏间接控制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高速产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21.44%,山高环能控股股东变更为高速产投。山东高速集团通过高速产投、山高光伏及其一致行动人红牛壹号、山高禹阳合计拥有上市公司超过30%的权益,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国资委,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方维、张凯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