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教育报道 记者 陈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减轻因竞赛带来的学生过重负担,近日,教育部、中央编办、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对2018年9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管理制度,坚持素质教育导向,更好地发挥竞赛活动的育人功能。
来源:教育部网站
《管理办法》在近三年来竞赛活动管理实践基础上,结合“双减”政策最新要求,充分吸收了各方反映的意见建议,调整优化了竞赛评审认定流程,细化了竞赛组织要求。《管理办法》由总则、申报条件、认定流程、组织要求、日常监管等部分组成。其中,总则部分对竞赛活动提出了总体管理原则;申报条件明确了竞赛活动主办方应具备的各项条件和申报所需材料;认定流程明确了教育部等部门认定审核竞赛活动的各项环节和时间节点;组织要求对竞赛活动主办方在竞赛组织过程中的报名参赛、专家选聘、命题阅卷、评审评奖、公开公示等环节做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竞赛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严禁收取任何费用;日常监管强调了竞赛活动的日常管理要求,明确了查处违法违规竞赛活动的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
《管理办法》强调,任何学校、学生及家长坚持自愿原则参加竞赛活动。竞赛活动的组织举办要做到“八个不得”,一是坚持公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二是竞赛各项工作不得进行委托、授权;三是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四是不得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五是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六是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七是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八是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同时,将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性竞赛同步纳入规范管理,加大了违规竞赛查处力度,使竞赛活动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8月前。为做好衔接,2022年的竞赛活动申报将于今年5月开始,相关通知请留意中国教育学会官网(www.cse.edu.cn),通过审核的竞赛活动名单将于8月底前在教育部官网公布。同时,根据《管理办法》,从今年起,竞赛活动清单每三年动态调整一次,同意举办的竞赛活动有效期限原则上为3年,在此期间每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即2022年通过评审的竞赛活动原则上可在名单公布后的3年里每年举办一次。2022年申报结束后,下一次申报将于2025年进行。
下一步,教育部等部门将指导各地认真贯彻《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部门合作,广泛接受监督,对违法违规竞赛坚决严厉打击,切实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行为,助力“双减”落地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此外,教育部设立了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同时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调研、巡查、暗访等各种方式,强化对竞赛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举办的,将严肃处理,有关处理情况及时通过教育部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告。欢迎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反馈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