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逢时节》宁恕步步为营、各种筹谋、精心设圈套,试图把简家的企业彻底摧毁,剑拔弩张……而简家的2儿子简宏成与崔浩的女儿,为了缓解2家的矛盾,出钱出力,还各自吃力不讨好!但是崔浩是自杀,那么“宁家与简家”的世仇真的成立吗?崔浩到底为什么自杀?
崔浩索要工资未遂自杀身亡,妻子宁惠才是罪魁祸首
“宁家与简家”的仇恨,过错方在宁恕的父亲崔浩,如果站在理智的角度,宁恕作为始作俑者的儿子,压根没有复仇的理由!
第一:在第21集里,崔浩的女儿崔启真,也就是宁宥,回忆起当年的事,2只手狠狠地捏着拳头、红着眼睛、声音颤抖地跟母亲说:“我爸爸是被谁逼死的,难道你不清楚吗?如果那天早上你没有跟我爸爸吵架,没有逼着我爸去找简志国,我爸会去找简志国吗?他如果没有去找简志国,就没有后面的事了,不是吗?”
宁母听了宁宥的话,马上气急败坏的说:“你跟简宏成联合起来把我们逼走了,你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和简宏成在一起了,你就是没有忘了他,你是崔家的叛徒。我说的没错吧......如果你是崔家的女儿,你就不会忘了自己的亲生爸爸这样简家人活活给逼死的……”,说完然后也不给女儿反驳的机会,然后躲进了房间里关起来.....
接着,影片的镜头曲插入了1991年的回忆片段:那一天早上,小宁宥和小宁恕刚起床,收拾着准备去上学,崔浩在沙发上睡觉,妻子宁慧一边做饭,一边念叨自己的丈夫没出息。
看着丈夫崔浩没有反驳,一声不吭任由宁惠数落,宁惠干脆来到沙发前,张牙舞爪地指责崔浩没有本事、没能力赚钱养家,让她一个女人养家,太窝囊,对不起她和两个孩…..而且还放下狠话说:“我今天最后一次警告你,如果你再不去问简家把工资拿工资拿回来,这日子我就不过了,我们离婚……”在宁惠各种逼迫下,最后去了简家的办公室,才发生了后来的悲剧!
简家并不欠崔浩、以及崔家的,简厂长当年白养着崔浩,仅因为情谊
可简家之所以不按时给崔浩发工资,有3个前提!
第一,崔浩虽然是受了工伤,但崔浩受工伤是在简家接手工厂之前,崔浩的工伤跟简家无关,简家养着崔浩是人情,不养着崔浩也合情理。换句话说,崔浩工伤应该由之前的厂长负责到底,而不是找简家“算账”!
可宁惠作为知情的家属,不仅不安慰自己的壮志未酬的丈夫,还逼着崔浩反过来找简家算账。简家接手企业后,念在崔浩是因为受抢救设备受工伤,已经白养了崔浩几年!即使在最困难时,连最困难的健全员工的开除,也留着崔浩白拿工资,简家已经格外开恩了,不是吗?
其次,简家只是厂子暂时遇到了困难,推迟几天发工资而已,又不是说不发!虽然作为打工者能够理解崔浩,上有老下有小,要养家糊口,缺钱的无奈,可是老板没发工资就拿刀捅人,这难道不是崔浩自己极端在先吗?毕竟老板不发工资,可以去劳动局,甚至可以聚众闹事,但用“自杀相逼”算什么高明的解决办法,自己死了,矛盾和麻烦就跟着一起消失了吗?
第三,当时简家的产子遇到了资金断裂后,所有的工人都是没有准时发工资的,别的员工选择了体量厂里的难处,虽有怨气,却没有以死相逼,没有去找厂长闹,也没有自杀,后来补发了工资,一切平和!
可崔浩提前去索要工资未果,自己跑去自杀了,宁母、宁恕就觉得是简家逼死了崔浩,这个逻辑成立吗?宁惠会把简家赐为仇敌,痛恨入骨,难道不是“受害者理论”吗?自己的丈夫死了,就觉得一切都可以抹平了,她难道就没有想过:这一切都是他们宁家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简宏成为了立新集团的地,出钱出力,其实是南辕北辙,不合理
最后,我个人觉得简宏成因为父亲留下的立新集团那一块地,处处花钱破卖力,不计钱财,也是一个不合理的行为。
按照简宏成的说法,立新集团那块地是父亲留下的本命和根源,一定不能卖了;但简宏成如果仅仅是为了得到这块地,他完全没有必要去跟“仇家”宁恕打交道。简宏成完全可以任由着宁恕跟张立新勾结把这块地卖了,然后他再从第3方把这块地,花高价买回来,不就行了吗?
反正按照剧中的说辞,简宏成只在乎这块地,不在乎花多少钱,不是吗?他有必要处处跟宁恕打交道,导致宁恕这个本来就因仇恨而偏执的人,变得更加疯狂,加剧2家的仇恨吗?
总而言之,“宁家与简家”的世仇,并不成立,宁恕报仇过于牵强,简宏成处处维护宁家也过于圣母,给人感觉为了冲突而制造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