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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6家医院实行院长年薪制 不合格或被免职
泉州晚报
2017-03-29 08:44

记者从泉州市卫计委了解到,《泉州市市属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管理办法(试行)》、《泉州市市属公立医院院长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印发实施。今年起,泉州市第一医院、泉州市光前医院、泉州市中医院、泉州市儿童医院、泉州市第三医院、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6家市属公立医院实行院长年薪制。

根据《办法》,市属公立医院院长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市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委”)负责,医管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医管办”)会同市医改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卫计委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医管委每年下达院长绩效考核指标,作为院长绩效考核的依据。院长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于次年第一季度完成上年度院长绩效考核。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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