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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消费旅游扶持力度 厦门新一波消费券下月起发放
东南网
2021-08-30 09:08

东南网8月3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今年以来,厦门消费市场火热升温,前七月,厦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609.31亿元。为积极应对疫情给厦门市消费和旅游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商务局获悉,9月1日-10月31日期间,厦门将在继续执行相关促消费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发放消费券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消费旅游扶持力度。

支持商家促销发放消费券

厦门将鼓励全市大型商场、限额以上超市、品牌连锁便利店和餐饮企业在活动期间,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联、自营等线上平台向市民、游客和其他在厦人员发放消费券,对消费券商家优惠让利部分给予50%补助。

其中,对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在18:00-23:00时段消费券优惠让利部分给予80%补助。

每月单家商场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单家限额以上超市、品牌连锁便利店、餐饮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活动期间,厦门直播电商基地举办直播电商活动,或将获得线上直播销售金额的5%最高50万元的奖励。

另外,厦门鼓励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对申请纳入试点并于年底前获批的社区给予30万元奖励。

展览展销奖补将上浮

活动期间,对已报备计划于今年下半年举办但因疫情延期至今年年底前继续举办的会展项目(不含重大会展项目),按现有标准上浮20%给予奖补;对举办场地提供方,按该会展项目上浮前奖补金额的10%给予奖补。

值得注意的是,对2021年度招揽引进7个及以上会议项目的承办机构,按全年奖励总额的20%给予超额奖励。

另外,对派员参加2021年下半年由厦门市会展促进中心组织举办的境内会展营销推介活动的企业,按3000元/人给予定额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2人。

招徕游客过夜 旅行社有补助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行社,也有“特别关照”。

活动期间,对厦门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游览A级景区并在限额以上宾馆饭店过夜的,按照住宿第1、2、3晚分别给予20元/间夜、30元/间夜、40元/间夜的补助,最多补3晚,单个旅行社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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