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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去北京王府医院切除阑尾后睾丸萎缩 法院:医院担50%责任
法制晚报
2017-03-08 09:08

(法制晚报记者 洪雪 编辑 吴洁)因腹部疼痛,17岁的小王到北京王府中西医结合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做手术切除阑尾后,小王右侧睾丸又开始疼痛。9个小时后,医院为他做了超声检查,诊断为“睾丸扭转”,最终小王右侧睾丸萎缩,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认为医院诊疗有过错,于是小王将医院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种损失共计30万余元。

深读记者获悉,一中院终审认定医院存在过错,应承担50%的责任,判决医院赔偿小王各种损失12万元,其中包括1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17岁小伙起诉

腹痛被切阑尾后

右侧睾丸萎缩

深读记者了解到,17岁的小王称医院错治,将北京王府中西医结合医院告上法院。

小王诉称,2014年12月10日下午4点多,他因“右下腹持续性疼痛3小时”到北京王府中西医结合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并于当天给他做了“腹腔镜下阑尾切除术”。

根据病程记录记载,小王2014年12月12日凌晨1点左右告诉医生,他右侧睾丸疼痛,经检查发现“右侧睾丸红肿,压痛阳性,考虑急性睾丸炎”。张主任建议给予注射抗生素,交班后请泌尿外科会诊。

早晨8点20分,小王称其右侧阴囊疼痛较之前减轻,外科与泌尿外科主任李某会诊后指示“患者右侧阴囊红肿,考虑附睾炎可能性大,但要排除睾丸扭转可能,做双侧阴囊、睾丸及附睾超声”。当天17时许,小王进行了超声检查,结果为“考虑右侧急性睾丸扭转”,他于18时20分做了 “睾丸扭转探查、复位术”。

小王说,2014年12月31日,他从王府医院出院。

2015年1月16日,小王到首都儿科研究附属儿童医院就诊,超声提示“右侧睾丸扭转术后,睾丸内部未见血供,包膜可见少量血供”。一个月后,经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泌尿外科超声诊断“右侧睾丸萎缩”。

认为王府医院做坏了手术,2015年,小王以王府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为由,将王府医院告上法院, 要求医院承担因医疗损害给其造成的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0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

鉴定

医院存在诊疗过失

被鉴定人九级伤残

案件审理过程中,小王申请鉴定。

2016年6月30日,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书显示,在诊断“急性阑尾炎 ”拟行手术治疗时,医方对小王的尿常规检查异常结果没有分析原因,也没有对外阴进行查体,存在不足;

在泌尿外科会诊要求排除睾丸扭转可能,医方急诊行超声检查,待9个小时后超声诊断睾丸扭转,术中右侧睾丸已呈缺血性改变,医方在确定“右侧睾丸扭转”是否存在的相关检查、诊断上偏晚,存在过失;

目前患者“右侧睾丸萎缩”,此种结果与医方对于小王睾丸扭转的诊断、检查、手术时机偏晚有关,为此医方负有一定责任。

小王阑尾术后并发睾丸炎及睾丸扭转,自身疾病的特点和医方的共同过失造成了目前的损害后果。

鉴定意见写明:王府医院在对被鉴定人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诊疗过失,与被鉴定人损害后果有共同因果关系;被鉴定人符合九级伤残;后续治疗费用建议以实际产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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