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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放宽落户条件 取消需办理居住证2年以上限制
新华网
2017-03-25 16:36

兰州放宽落户条件 取消需办理居住证2年以上限制

3月24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解决群众办理户口难和在市区落户难的问题,不断提高我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兰州市公安局严格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以“治转提”专项行动为契机,严格落实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基本落户条件的规定,放宽我市落户条件限制,深入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落户政策包括:城市四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实行统一的落户政策,取消办理《居住证》2年以上条件限制。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持有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签发的《不动产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赠予公证书》、《房屋继承公证书》、《公共租赁住房证》,或者持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已实际居住(社区民警入户调查确认)、或在城区范围内租赁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和他人合法私有住房并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出租房屋租赁协议(合同)》,且实际居住已1年以上(社区民警入户调查确认)。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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