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们个个腰缠万贯,个个是款爷,一个工程赚的钱够他们享用很多年。这些工程是我帮他们拿到的,他们发财吃肉时,自己跟着喝些汤也在情理之中……”
随着地位的升迁,海南省文昌市原副市长符涛生的身边渐渐围绕起一些生意场上的“朋友”,这些人出手大方、挥金如土的气派让他禁不住“羡慕嫉妒恨”。最终,他的内心开始“失衡”,开始把工程开发商当作“提款机”,成为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典型。
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2005年至2015年,符涛生担任文昌市水务局局长、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副市长(正处级)期间,收受12名工程承建商共计239.1万元,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符涛生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70万元。
来自贫困家庭的高材生
1960年出生的符涛生,系海南著名侨乡文昌市人。他出生在一个贫困家庭,少年的他勤奋读书,考入广东省商业学校。22岁那年,毕业后被分配到文昌市统计局当了办事员。
自此,符涛生开始仕途之路,后又被安排到中南财经大学深造。从1994年开始的30多年里,他一路平步青云,历任文昌市工业局副局长;文昌市水务局局长、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文昌市政协副主席、文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
直到2015年6月4日,符涛生的仕途生涯戛然而止。时任文昌市副市长的符涛生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同年7月,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其实,自符涛生当上水务局局长,他的内心便开始“失衡”。2005年7月,符涛生出任文昌市水务局局长、党组书记,他发现,同学、朋友主动与他来往的多了,外界想结识他的商人老板也逐渐多了起来。
法院查明,2006年4月的一天,得知文昌市文城镇有污水处理项目及污水管网勘探工程的信息,一个叫符佳的工程承包商意欲将这个项目拿到手,便通过朋友介绍,结识了文昌市水务局局长符涛生。
经过一段时间交往,符佳看清了符涛生囊中羞涩。于是,在这年中秋节前的一天,符佳在文昌市文城镇庆龄路口送给符涛生5000元“茶水费”,希望关照工程的事情。
“5000元虽不算巨款,但这可相当于我当年3个月的工资啊,这也是我第一次伸手捞钱,我为此犹豫了好几天。”符涛生告诉办案人员。不过,他确实太需要钱了,孩子上学需要钱,日常生活需要钱,想要再“进步”也需要钱……
初尝甜头之后,内心开始失衡的符涛生终于悟出了金钱与权力的特殊关系,这也使他一步步走向贪腐的不归路。
把商人朋友当“提款机”
“2012年9月12日,正是符涛生被提为文昌市副市长的8个月后的一天,为祝贺他升迁之喜,我筹备了25万元现钞,以给他儿子购车之名,送给了符涛生。”符佳供述称。
你来我往,符涛生爱上了符佳口袋里的钱,符佳看中了符涛生手中的权,两人成为相互利用、双方各得其所的隐形利益关系。
法院查明,符涛生利用担任水务局长等职务便利,先后帮助符佳承揽到文昌市清澜污水处理项目厂区及污水管网勘探工程、文昌市文教河入海口综合治理等多项工程。作为回报,符佳多次利用逢年过节的机会给符涛生送钱。从2006年10月至2015年2月,符佳先后给符涛生送了19次共计83.1万元。
2008年以来,工程承包商陈学辉、曾召、李政华等人眼见同行符佳承揽到工程,干得风生水起,也纷纷来和符涛生“攀亲”,相互视为“知己”。他们在经济上为符涛生提供“支援”,符涛生则在工程项目上对他们关心备至,人情、权力与利益相互置换。
2008年9月,符涛生出面帮助陈学辉承揽文昌市文城镇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标段工程。2008年10月中旬,陈学辉紧急筹钱,送给符涛生20万元现金。2009年春节前,陈学辉又送给符涛生10万元现金。
“这两次收下的钱相当于我自己15年的工资。”符涛生说,他逐渐发现自己手中职权的“含金量”。从此,符涛生内心的贪欲之门一发不可收拾。
据了解,2006年至2015年,符涛生不断为工程承建商承揽供水、瓜菜基地建设等各种工程项目,先后6次收受曾召24万元、9次收受符永比21万元、两次收受李政华18万元、4次收受王宝民8.8万元等。
“工程承包商们个个腰缠万贯,个个是款爷,一个工程赚的钱够他们享用几年。这些工程是我帮他们拿到的,他们发财吃肉时,自己跟着喝些汤也在情理之中。”符涛生称。对此,他把商人朋友视为“提款机”,认为这都是他应得的。
辩称自己系“被动受贿”
“我老家也在翁田,我的家也损毁了,但是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机会回到家里看一眼,我的心里面很沉重。”2014年7月,符涛生在“威马逊”超强台风袭击海南期间,曾连续4天坐镇指挥救灾。
当时,符涛生的话感动了很多人,赢得众人好评。然而,11个月之后,符涛生“落马”,前后形象大相径庭,成为令人不齿的腐败官员典型。
“从收几百元红包开始,到一下子收下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的巨款,我逐渐迷失在权力编织的名利场中……”在庭审中,符涛生忏悔道。
然而,符涛生辩称,他从来没有主动向他人索贿,也从没有提出过收礼物的要求,和那些赤裸裸的“交易型”受贿不同。他是被动的,因为有时候“想说不,真的很难”。在工作中,他也和这些工程老板都成为好朋友,他们过年过节来送礼物,是基于朋友之间的情义,大多系正常的人情往来。
“30多年来,我为文昌的经济发展做了很大努力,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符涛生自称从没有在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都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办事。尤其是他所主持的每一项工程项目,都不存在大的质量问题,希望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然而,在大量证据面前,符涛生的辩解显得十分苍白。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符涛生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70万元。(本报记者 邢东伟 本报见习记者 翟小功)
符涛生简历
符涛生,男,汉族,海南文昌人,中国共产党员。曾任海南省文昌市政府副市长。 2016年5月25日,开庭审理符涛生涉嫌受贿案。收受贿赂共计239.1万元。
1980.09--1982.08广东省商业学校计统专业学习
1982.08--1985.05海南文昌县统计局办事员
1985.05--1991.01海南(1988.04后为海南省)文昌县计划委员会办事员 (其间:1987.09--1989.06在中南财经大学计统系计划专业干部专修科学习)
1991.01--1993.03海南省文昌县计划委员会计划组组长 (1990.08--1992.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3.03--1993.09海南省文昌县计划委员会计划组组长兼县经济信息中心主任 1993.09--1994.09海南省文昌县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1994.09--1997.08海南省文昌市工业局副局长
1997.08--2001.05海南省文昌市贸易局局长(其间:1997.09--1999.07在南京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管理与决策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1.05--2003.08海南省文昌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3.08--2005.07海南省文昌市锦山镇党委书记
2005.07--2008.06海南省文昌市水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8.06--2010.01海南省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
2010.01--2012.01海南省文昌市政协副主席
2012.01--2015.09海南省文昌市政府副市长
■说“法”
本案办案检察官认为,符涛生踏上腐败的不归路源自心理失衡。“开发商吃肉,我跟着喝汤”,这是他的贪腐逻辑,也是他内心失衡后的自我补偿。对于一些心理失衡的官员来说,权力寻租就是最好的补偿方式。对此,面对当今社会形形色色的诱惑,干部要不断做好心理调整,增强理想信念,保持心理平衡,筑好“防腐堤”,以免官员因心理失衡再次走上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