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专利对决华为,翻盘的机会或可能变得更难了。
日前,就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三星”)对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持有的名为“组件显示处理方法和用户设备”发明专利(专利号:201010104157.0)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三星提交的所有无效理由均不成立,并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31835号)“维持专利权有效”。
三星专利对决华为,翻盘的机会或可能变得更难了。
日前,就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三星”)对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持有的名为“组件显示处理方法和用户设备”发明专利(专利号:201010104157.0)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三星提交的所有无效理由均不成立,并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31835号)“维持专利权有效”。